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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教育扶貧方面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方案》,就落實貧困戶家庭子女就學資助政策不到位、信息共享機制不完善等問題,明確了整改目標任務。《方案》明確,我省將全面落實各項教育資助政策,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因貧失學,確保非義務教育階段貧困戶學生都能得到教育資助。
統(tǒng)一教育資助政策。嚴格落實現(xiàn)有的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和“雨露計劃”等教育資助措施,資助項目主要包括:學前教育資助、義務教育資助、普通高中資助、職業(yè)教育補助和資助、普通高等教育資助。對在我省技工院校接受全日制學制教育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子女,給予每生每學年3000元生活、交通補助,由省市兩級按照7︰3的比例承擔,與“雨露計劃”不重復享受。
統(tǒng)一明確教育資助對象。資助對象為本省戶籍、在省內各級各類學校(含幼兒園)就讀、具有全日制學歷(學制)教育正式注冊學籍的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或在園兒童。每年1月底前,省扶貧辦將當年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子女就學數(shù)據(jù)傳遞給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進行比對,并依據(jù)比對結果于4月底前聯(lián)合發(fā)文明確本年度教育資助對象,作為本年度第三方評估基礎數(shù)據(jù)。已明確為年度教育資助對象的建檔立卡家庭學生(學員)無需提供其他證明,由教育、扶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直接給予相應教育資助。統(tǒng)一受助學生信息反饋渠道。每年8月第二周內,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上年度8月1日至本年度7月31日期間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職業(yè)技能脫貧培訓補助落實情況反饋省扶貧辦,省扶貧辦據(jù)以更新扶貧開發(fā)系統(tǒng)建檔立卡貧困戶受助信息,并將受助信息分解至市、縣(市、區(qū))扶貧部門。同時建立預警機制,完善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教育資助信息管理系統(tǒng),按月發(fā)布縣(市、區(qū))、學校應助未助學生名單,同步提醒學生就讀學校(僅限省內)和戶籍所在縣(市、區(qū))教育部門。(夏海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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