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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上午,全國掃黑辦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公布4起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案件的辦理情況。發(fā)布會現(xiàn)場,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組長甘榮坤介紹了李含富案情況。
2019年12月29日,河南省濟源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被告人李含富有期徒刑25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39名組織成員分別被依法判處刑罰。這一欺壓群眾、長期把持基層政權的黑社會性質(zhì)犯罪組織被依法懲處。
甘榮坤介紹,1995年至2018年,李含富任鶴壁市山城區(qū)鹿樓鄉(xiāng)小莊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在長達23年時間里,依仗家族勢力,為害一方。
一是,長期欺壓群眾。多次敲詐勒索、打罵威逼當?shù)卮迕瘢沧靼?5起,致15人不同程度受傷,被群眾稱為“南霸天”、“皇上”。
二是,侵蝕基層政權。違規(guī)將16名組織成員或親屬發(fā)展為中共黨員,其中5名組織成員在村“兩委”任職。
三是,攫取巨額財富。李含富以村基層組織及家族企業(yè)為依托,通過強攬工程、欺行霸市、高利放貸、侵占集體利益等多種方式,涉案資產(chǎn)估值達5.51億元。
來源:人民網(wǎng)-法治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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