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
央視《今日說法》欄目播出 一個在福建廈門審判的兒童拐賣案 來自安溪縣的黃春秋 一直在網絡上從事販賣嬰兒的不法活動 讓人沒想到的是: 這些被拐賣的兒童是 親生父母親‍‍或父母一方‍‍主動出賣
案件要從2018年11月說起 廈門市公安局接到公安部 下發(fā)的一個案情通報: 有一個名叫黃春秋的人 一直在網絡上從事販賣嬰兒的不法活動
得到這個線索 廈門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 對黃春秋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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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9 09:36 上傳
通過網絡偵查 警方發(fā)現(xiàn)↓↓
黃春秋在從事販賣嬰兒的時候,會在全國不同的QQ群、微信群里面詢問販賣嬰兒的父母具體的情況,然后整理之后再轉給有需要的人。‍‍
互聯(lián)網是黃春秋尋找賣家的主要途徑,這些人全部是嬰兒的親生父母。‍‍警方從他的生活軌跡、通話記錄,‍‍銀行卡的‍‍進出賬記錄進行跟蹤和調查,‍‍發(fā)現(xiàn)微信‍‍、QQ里面有存在大量‍‍販賣嬰兒的聊天記錄。‍‍
‍‍2019年1月22日
廈門警方開始行動 在翔安區(qū)某賓館將黃春秋抓獲 與他同時落網的還有兩個幫手: 陳玉珠和蘇貴德
在庭審過程中 黃春秋對成為被告人受審十分委屈 認為自己居中介紹買賣男嬰的行為 是在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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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黃春秋試圖粉飾自己的犯罪行為 法院審理查明: ↓↓↓ 被告人黃春秋為非法牟利,通過QQ群收集父母“送養(yǎng)”親生子信息,謊稱自己或親友要收養(yǎng),與“送養(yǎng)”父母商談“送養(yǎng)”事宜、確定“送養(yǎng)”價格,同時,單獨或伙同被告人陳玉珠、蘇貴德等人尋找“收養(yǎng)”人,加價收取巨額“收養(yǎng)”費用,隱瞞“送養(yǎng)兒童”疾病信息,居中介紹出賣兒童給他人,通過隱瞞“收養(yǎng)人”真實身份信息及巨額差價的方式獲取高額利益。
2018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8日間,三被告人及“戴寶媽”(另案處理)等先后在福建省廈門市、泉州市、龍巖市,陜西省西安市,江西省南昌市等地多次居中介紹出賣兒童給他人,獲利共計53.4095萬元。
對此,本案的法官也進行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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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黃春秋所實施的‍‍客觀行為來看,‍‍他嗅到了‍‍這里面可以從中牟利,‍‍從中進行組織雙方,‍‍而且他又是以購買人的身份‍‍先行‍‍跟出賣方進行聯(lián)系,‍‍了解相關的情況之后,‍‍又把相關的信息提供給收買方,從中牽線搭橋。‍‍雖然簽訂的協(xié)議‍‍體現(xiàn)的是收買方跟買出賣方的協(xié)議,但實際上在具體聯(lián)絡的過程當中是少不了黃春秋的,‍‍所以它不單純是‍‍一種他認為的做好事,‍‍它是出于出賣目的而組織的拐賣人口的犯罪。‍‍雖然這個案件是一個出賣親生子女的案件,‍‍但只要是以出賣為目的的,他仍然是構成犯罪的。
都說虎毒不食子 而這13起被拐賣兒童的案件 卻由親生父母所出賣 最小出生才幾天,最大的有6周歲
吳立華(另案處理) 就是出賣自己親生兒子 給他人的其中一個父親 因涉嫌拐賣兒童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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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立華與妻子屬于重組家庭,孩子出生后發(fā)現(xiàn)是個病兒,于是二人產生送走兒子的想法。吳立華抱著孩子離開時,他的妻子一再叮囑不要向人家要錢,‍‍可是吳立華并沒有聽妻子的話。他把出生僅一個多月的孩子交給了黃春秋和蘇貴德,在交易成功后,黃春秋給吳立華轉了8萬元錢,剩下的4.8萬元他和蘇貴德分了。拿錢回家后,吳立華并沒有把賣孩子的事告訴妻子,‍‍而是大部分還了網貸‍‍。
在黃春秋拐賣的13個男孩中
除吳立華的孩子外 還有另外一名男嬰小文也是個病兒 兩個病兒在收買人家里 并沒有得到醫(yī)治
2020年4月15日 廈門中院對這起拐賣兒童案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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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控辯雙方提交的證據(jù),法庭認為‍‍被告人黃春秋、陳玉珠、蘇貴德以非法獲利為目的拐賣兒童,‍‍其中被告人黃春秋拐賣兒童13人,被告人陳玉珠拐賣兒童4人,被告人蘇貴德拐賣兒童1人,‍‍其行為均已構成拐賣兒童罪。本案13起犯罪,部分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黃春秋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陳玉珠、蘇貴德則起一般介紹的輔助作用,系從犯,依法應當減輕處罰。
判決結果
被告人黃春秋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被告人陳玉珠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二千元。 被告人蘇貴德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繼續(xù)向被告人黃春秋追繳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28.6095萬元,向被告人黃春秋、陳玉珠等人追繳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19.62萬元,向被告人黃春秋、蘇貴德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5.18萬元。
做父母不需要持證上崗 但也不能肆意妄為!
孩子不是商品 不管遭遇到什么困難 親生父母都不應該隨意出售 對那些賣掉孩子的父母和收養(yǎng)的人 檢察機關已經另案起訴 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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