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妻2014年結婚,2018年分居,去年3月女方向法院起訴離婚。第一次未被允許,后來女方再度起訴。
婚姻要靠打官司來分開,已經(jīng)夠折磨人的了。沒想到,這時候,婆婆突然拿出10張借條總計199萬余元民間借貸,來起訴小夫妻還款。
杭州中院對這起民間借貸案證據(jù)一一詳查,發(fā)現(xiàn)真相讓人無語。
在二人鬧離婚期間,婆婆徐某一紙訴狀將兒子兒媳告上法庭,要求兒子小華(化名)歸還借款本金人民幣199萬余元及利息;同時要求兒媳小敏(化名)承擔共同還款義務。
2020年4月17日,一審法院根據(jù)在案證據(jù)支持了徐某的相關訴請。小敏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杭州中院。
二審承辦人查閱全部案卷材料后,初步認為原判認定借款關系成立值得商榷,小敏的上訴理由有一定道理,且本案存在虛假訴訟的可能性。
比如,婆婆的卡其實一直在老公掌控下。
婆婆雖然提供了借條、銀行轉賬憑證等證據(jù)證明存在借款關系,但小敏亦提供了一定證據(jù)證明借款本金并非由徐某提供而實際上由小華提供。原來小華因另案涉嫌職務侵占在接受偵查人員詢問時,明確承認稱其母親徐某名下尾號2256的工行卡一直由自己保管并使用,而本案民間借貸絕大部分本金系由尾號為2256的工行卡轉賬給小華的。
婆婆徐某總共提供了10張借條,落款時間從2017年5月持續(xù)至2019年4月,借款金額從幾千元到上百萬元不等;從借條所用紙張來看,絕大多數(shù)借條用的是同一類型的方格紙;所有借條上只有小華一人簽名。因此,從借條數(shù)量、金額、特征分析,明顯存在可疑之處。
為進一步核實相關事實,二審期間,承辦人特意到銀行調(diào)取交易明細,發(fā)現(xiàn)該卡系綁定證券賬戶的借記卡,有大量與證券公司之間的交易記錄,涉案的最大一筆借款156萬元資金就是從證券賬戶轉入的。而從一、二審庭審調(diào)查的情況可以確認:徐某不炒股但小華炒股。
據(jù)此,基本可以確認徐某名下尾號2256工行卡實際由小華保管并使用這一事實。
二審法院綜合現(xiàn)有證據(jù)認為,涉案借款實際應認定系小華、小敏夫婦共同所有。本案存在小華、徐某惡意串通,企圖通過提起民事訴訟騙取裁判文書,以達到使小華在離婚財產(chǎn)分割時多分之目的的重大嫌疑。
依據(jù)我國《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之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條第(二)項之規(guī)定,小華、徐某的行為,已涉嫌構成虛假訴訟罪。
2020年8月20日,法院將徐某、小華涉嫌虛假訴訟的犯罪線索移交檢察院處理,同時抄送市公安局。9月10日,公安機關正式立案。等待他們的將是刑事處罰。 而這一邊,9月22日,杭州中院作出裁定:撤銷原判,駁回徐某起訴。
來源:錢江晚報編發(fā):肖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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