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荊州市男子文某,因無業(yè)、好逸惡勞五次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出獄后不思悔改,繼續(xù)行竊。1月14日,宿松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文某批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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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6 09:45 上傳
數(shù)月前,文某騎摩托車竄至宿松縣各鄉(xiāng)鎮(zhèn),專門尋找出殯隊伍,后尾隨進行踩點,于凌晨趁被害人熟睡之際,采用翻窗、撬門、爬梯等方式入戶實施盜竊,竊取現(xiàn)金、黃金、香煙等財物,共作案五起,盜竊價值十余萬元。為躲避偵查,文某住宿在鄰縣黃梅縣、太湖縣等地,公安機關(guān)通過技術(shù)手段偵破該案并將文某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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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文某已被執(zhí)行逮捕,該案仍在進一步偵查中。
檢察官提醒,正值歲末年初,盜竊案件頻發(fā),晚上睡覺及外出注意鎖好門窗,一旦發(fā)現(xiàn)財物被盜,務必保護現(xiàn)場,及時報警。(高瑤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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