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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國務院批準,新修訂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正式公布:共列入野生動物980種和8類,其中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234種和1類、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746種和7類。
上述物種中,686種為陸生野生動物,294種和8類為水生野生動物。原《名錄》所有物種均予以保留,其中豺、長江江豚等65種,由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升為國家一級;熊猴、北山羊、蟒蛇3種野生動物因種群穩(wěn)定、分布較廣,由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調(diào)整為國家二級。新增517種(類)野生動物,其中,大斑靈貓等43種列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狼等474種(類)列為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
我國野生動物種類十分豐富,僅脊椎動物就達7300種,其中大熊貓、華南虎、金絲猴、長江江豚、朱鹮、大鯢等許多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為我國所特有。為加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拯救保護,《野生動物保護法》對實施《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制度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
國家林業(yè)和草原局、農(nóng)業(yè)農(nóng)村部將依法依規(guī)切實做好《名錄》調(diào)整后的各項實施工作:進一步加大保護力度,落實地方政府責任;嚴格執(zhí)法監(jiān)管,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規(guī)范獵捕、人工繁育、出售、購買、利用等活動;提高公眾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科學認識,形成共同保護的良好局面。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 寇江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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