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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fā)〔2010〕137號)和和我省有關要求,建設項目選址前,建設單位應向省級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查詢擬建項目所在地區(qū)的礦產資源規(guī)劃、礦產資源分布和礦業(yè)權設置情況。不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的,由省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未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的證明。
安徽省自然資源廳根據宿松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處申請,已對宿松高鐵東站銜接道路暢通工程項目壓覆礦產資源情況進行審核。經查,該項目選址范圍內未壓覆礦產資源,并于2021年2月8日進行了函復。
下步,我們將根據縣人民政府對該項目的工作部署,適時啟動其他相關前期工作,及時辦理用地預審和報批手續(xù),做好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為項目早日實施掃清障礙。(洪旭)
來源:縣住建局 作者:洪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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