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一男子和妻子常年積怨,關(guān)系不和,懷疑妻子和其他男子有不正當交往,竟然向妻子潑灑汽油縱火點燃,導(dǎo)致其妻子被燒成重傷二級。4月27日,新安晚報、安徽網(wǎng)、大皖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獲刑,近日,安徽省鳳臺縣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即被告人陳某廣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76c92b7f568b9a54f66326917cc1a1ae.jpg (28.38 KB, 下載次數(shù): 37)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21-4-28 13:19 上傳
文書顯示,被告人陳某廣,男,1965年出生,安徽省淮南市人,漢族,小學(xué)文化。
經(jīng)審理查理,被告人陳某廣與其妻熊某之間常年積怨,夫妻關(guān)系不和,陳某廣一直懷疑妻子和他人有不正當交往。2020年12月15日下午1時許,陳某廣從礦上下夜班后回到家中休息,社區(qū)干部聯(lián)系其前往村部辦理醫(yī)保事宜,陳某廣因夜班困乏,隨即電話聯(lián)系熊某,但多次撥打電話均未能聯(lián)系上熊某,陳某廣心生怨恨,便萌生想讓熊某“升天成神”的想法。
當日14時左右,陳某廣用汽油桶攜帶之前農(nóng)忙時購買的汽油,駕駛白色電動三輪車在一男子李某某家附近找到妻子,見到妻子后,拎起汽油桶將油桶中的汽油多次潑向妻子,后用攜帶的打火機將其點燃,妻子全身被點燃后往李某某家中跑,后被村民撲滅施救。被告人陳某廣在現(xiàn)場撥打了報警電話并在現(xiàn)場等待。
經(jīng)淮南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熊某臉部、身上多處燒傷,損傷程度已達重傷二級。
安徽省鳳臺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廣未能正確處理家庭糾紛,采取放火焚燒的方式欲非法剝奪妻子生命,致其重傷,其行為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應(yīng)依法予以懲處。被告人陳某廣案發(fā)后能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陳某廣在著手實施犯罪之后,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比照既遂犯予以從輕處罰。
綜上,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新安晚報、安徽網(wǎng)、大皖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