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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批復同意我省兩條高速公路設站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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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蕪湖至黃山高速公路設站收費經營的批復
省交通運輸廳、省發(fā)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關于蕪湖至黃山高速公路設站收費經營的請示》(皖交路〔2021〕194號)悉。經研究,現(xiàn)批復如下:一、同意蕪湖至黃山高速公路設站收費,由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全線設5個匝道收費站,站名分別為“南陵南收費站”(位于K27+990M處)、“涇縣南收費站”(位于K74+068M處)、“旌德收費站”(位于K90+107M處)、“旌德西收費站(位于K104+660M處)”、“東黃山收費站(位于K116+122M處)”。同步開通宣涇高速涇縣臨時收費站(位于K50+190M處〔宣涇高速樁號〕)。二、收費經營期限暫定5年,自收費之日起計算。要根據交通流量情況,精準做好收費期限測算,提出正式收費經營期限意見。三、收費標準按照省交通運輸廳、省發(fā)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計費方式調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號)、《關于我省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有關事項的通知》(皖交路〔2020〕162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蕪湖至黃山高速公路全線加收1座特大橋隧通行費,按車輛實際行駛里程占蕪湖至黃山高速公路總里程的比例計算,分類型按車次與高速公路通行費一并收取。免費范圍按照省交通運輸廳、省發(fā)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關于清理規(guī)范我省地方性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皖交路〔2019〕134號)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四、收費單位自收費之日起,要在各收費站設置公告牌,向社會公布省政府批準收費文件、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起止時間和監(jiān)督電話等。要堅持文明執(zhí)勤和收費,自覺接受交通運輸、發(fā)展改革、審計、市場監(jiān)管等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9日 02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蚌埠至五河高速公路設站收費經營的批復
省交通運輸廳、省發(fā)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關于蚌埠至五河高速公路設站收費經營的請示》(皖交路〔2021〕192號)悉。經研究,現(xiàn)批復如下:一、同意蚌埠至五河高速公路設站收費,由安徽省蚌五高速公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全線設3個匝道收費站,站名分別為“蚌埠東收費站”(位于K9+600M處)、“澮南收費站”(位于K36+100M處)、“五河北收費站”(位于K69+420M處,預留)。二、收費經營期限為30年,自收費之日起計算。收費標準按照省交通運輸廳、省發(fā)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計費方式調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號)、《關于我省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有關事項的通知》(皖交路〔2020〕162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蚌埠至五河高速公路全線加收1座特大橋隧通行費,按車輛實際行駛里程占蚌埠至五河高速公路總里程的比例計算,分類型按車次與高速公路通行費一并收取。免費范圍按照省交通運輸廳、省發(fā)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關于清理規(guī)范我省地方性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皖交路〔2019〕134號)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三、收費單位自收費之日起,要在各收費站設置公告牌,向社會公布省政府批準收費文件、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起止時間和監(jiān)督電話等。要堅持文明執(zhí)勤和收費,自覺接受交通運輸、發(fā)展改革、審計、市場監(jiān)管等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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