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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天津女士張婷婷(化名)在線上購買了一個白犀角后,接受了昆明海關(guān)緝私局的調(diào)查。
2021年4月7日,她再次被傳喚并被刑事拘留,供述了自己2018年還購買過一個盔犀鳥吊墜。經(jīng)鑒定,她購買的白犀角和盔犀鳥制品分別價值14.0092萬元、20萬元。最終,她因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昆明市西山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人民幣10萬元。同時,她需要賠償生態(tài)資源損失3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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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10 14:56 上傳
圖片涉案盔犀鳥制品(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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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10 14:56 上傳
圖片涉案盔犀鳥制品鑒定意見(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2022年4月6日,張婷婷的辯護律師耿國平、楊杰告訴記者,本案中對盔犀鳥的價值鑒定與其他類似案件懸殊,且考慮到社會危害性與主觀惡意較小,一審判處刑罰有罪刑不相適應之處,目前正在申請重新鑒定。
4月7日,最高法、最高檢聯(lián)合發(fā)布的《關(guān)于辦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進行了重大調(diào)整,楊杰表示將為當事人做罪輕辯護。
案件經(jīng)過>>
購買盔犀鳥吊墜和白犀角制品
獲刑10年賠償46萬
昆明市西山區(qū)人民法院判決書顯示,張婷婷在2018年11月線上購買了一個盔犀鳥頭骨制成的吊墜,贈送給上司周某,當時她通過微信向出售者陳某(在逃)轉(zhuǎn)賬4500元。2020年5月她又購買了一個白犀角自用,通過銀行轉(zhuǎn)賬,花費95000元。
經(jīng)鑒定,涉案白犀角經(jīng)濟價值為140092元,盔犀鳥制品的經(jīng)濟價值為200000元。依據(jù)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非法收購瀕危野生動物制品價值在20萬元以上的,屬于情節(jié)特別嚴重,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1年12月22日,昆明市西山區(qū)人民法院認定張婷婷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對其處以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人民幣100000元,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賠償生態(tài)資源損失人民幣360000元。
家屬聲音>>
檢方認定有自首情節(jié)
法院不予支持
判決書顯示,2020年6月1日昆明海關(guān)緝私局直屬隊民警根據(jù)情報查獲一起涉嫌珍貴動物制品案,并于同日抓獲被告人,同年6月2日對被告人取保候?qū)彙?/font>
張婷婷的父親告訴記者,2020年5月買的白犀角郵寄到昆明后,張婷婷正在西安出差,6月1日,昆明海關(guān)緝私局委托西安警方控制了她。
當時與張婷婷同行,目擊她被警方控制的朋友王女士表示,警方詢問誰是張婷婷時,她主動表明了身份,然后自己買機票跟著警方去昆明接受訊問。
“本來接受調(diào)查之后以為沒事了,她2021年4月份又被昆明那邊的森林公安打電話傳喚過去,買了盔犀鳥吊墜的事是那個時候她自己主動交代出來的,說她2018年的時候還買過這樣的東西,送給她同事了,然后警方才去找了她那個同事,同事就把這個東西送到警方手里。這些都是她主動講的,確實對這些東西很無知,沒覺得能構(gòu)成犯罪!
公訴機關(guān)昆明市西山區(qū)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經(jīng)電話傳喚主動到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
但法院認為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已經(jīng)被有關(guān)職能部門掌握,后被抓獲歸案,并對其采取取保候?qū)弿娭拼胧,偵查機關(guān)改變對其罪名的認定不影響對被告人犯罪事實的掌握,因此,對自首意見不予支持。
律師意見>>
盔犀鳥吊墜鑒定值20萬
與類案懸殊且罪刑不相適應
判決書顯示,張婷婷的律師提出,本案鑒定意見對涉案野生動物制品的經(jīng)濟價值認定存在錯誤,盔犀鳥頭骨的價值低于鑒定價值。
辯護人向法院提交了數(shù)份類案判決,2017年—2020年間的8份類案判決書中,鑒定價值最高的一起涉案物品有亞洲象、非洲象象牙制品10件,盔犀鳥頭骨1個,大穿山甲甲片2片,所有涉案物品經(jīng)濟價值為33117元。另一起同樣由云南瀕科委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結(jié)果的案件,涉案物品中有盔犀鳥頭骨2個,鑒定該頭骨的經(jīng)濟價值為5344元。
代理律師楊杰說,“我們查詢了很多同類案例,確實鑒定價格和本案太過懸殊,但是我們詢問其他司法鑒定機構(gòu),他們說鑒定的方法基本上是一樣的,目前鑒定主要引用的辦法是就是《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評估方法》,其他案子中可能制品的大小和成色和當事人這個會有區(qū)別,不知道為什么會鑒定到20萬!
楊杰告訴記者,即使鑒定價值不變,本案的罪刑也不相適應。
他介紹,《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guī)定,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價值在二十萬以上的,屬于情節(jié)特別嚴重,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斑@個是2000年出臺施行的一個規(guī)定,我們在溝通時都認為這個量刑太重了,快和販賣毒品一樣了。最高院對危害瀕危野生動物罪有過指導案例,考慮到被告人主觀惡性較淺較小,對社會也沒有造成過大的危害,那么是可以從法定刑以下量刑,但這個情況就需要經(jīng)過最高院的批準!
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lián)合發(fā)布《關(guān)于辦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新《解釋》規(guī)定: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情節(jié)嚴重”,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在此基礎(chǔ)上,不具有從重情形,且未造成動物死亡或者動物、動物制品無法追回,行為人全部退贓退賠,確有悔罪表現(xiàn)的情形,價值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可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耿國平、楊杰認為,“新《解釋》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進行了重大調(diào)整,我們也會提交法律意見,要為當事人做罪輕辯護,爭取達到緩刑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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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10 14:56 上傳
資料圖 鑒定報告>>
經(jīng)濟價值計算有據(jù)可依
部分參考規(guī)定已廢止
公開資料顯示,盔犀鳥頭骨制成的工藝品被稱為“鶴頂紅”,盔犀鳥的頭骨內(nèi)部為實心,像頭盔一樣,是雄性求偶時用來攻擊的“武器”,構(gòu)成近10%的鳥的總重量。盔犀鳥分泌的紅色液體會染紅頭骨的頂部和側(cè)面,因此頭骨被視為制作工藝品的稀有材料,中國收藏界流傳“一紅二黑三白”,白是象牙,黑是犀角,紅為“鶴頂紅”,指的正是盔犀鳥頭骨制成的工藝品。
盔犀鳥是熱帶鳥,主要生活在馬來西亞和印度尼西亞一帶,是所有犀鳥科鳥類中體型最大的,已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mào)易公約》(CITES)附錄Ⅰ。
律師向記者提供的云南瀕科委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報告顯示,張婷婷購買的掛墜被鑒定為盔犀鳥頭骨制品。根據(jù)原國家林業(yè)局《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評估方法》,對野生動物基準價值乘以相應倍數(shù)核算。
由于盔犀鳥所屬的犀鳥科在2021年2月1日前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根據(jù)從舊從輕原則,該制品按以所列野生動物基準價值的五倍進行核算,據(jù)《陸生野生動物基準價值標準目錄》盔犀鳥基準價值為5萬元一只。
代理律師楊杰告訴記者,由于本案中的吊墜使用盔犀鳥頭骨制成,屬于導致野生動物死亡的主要部分,按照價值標準的80%計算,最后核算該吊墜價值為20萬元!斑@一規(guī)定引用自《林業(yè)部關(guān)于在野生動物案件中如何確定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產(chǎn)品價值標準的通知》,這個規(guī)定在2017年就被廢止了,目前也沒有一個統(tǒng)一的新規(guī)定。”
張婷婷的律師和家屬表示,他們不服一審判決,目前已經(jīng)向昆明市西山區(qū)法院提交了重新鑒定的申請,尚未獲得同意。
來源 | 封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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