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來,安慶市縣兩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會同巡察、發(fā)改、財政、審計、市場監(jiān)管、糧食和儲備等部門開展了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糾治了一批突出問題,查處了一批典型案件,推動完善了一批監(jiān)管制度,取得了一批管長遠的治理成果。日前,安慶市紀委監(jiān)委對五起糧食購銷領域違紀違法典型案例進行公開通報,具體如下: 一、安徽桐城國家糧食儲備庫原黨支部書記、主任劉志宏違規(guī)套取國家資金、受賄案。2013年和2014年,安徽桐城國家糧食儲備庫在收購輪換粳稻、托市小麥時,將水雜扣量納入庫存數量予以上報,套取收購資金、入庫費用、保管費用合計42萬余元;同時,劉志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糧食購銷、出入庫、資金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60萬余元。劉志宏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 二、中央儲備糧安慶直屬庫有限公司輪換購銷科原科長董經緯受賄案。2005年至2021年,董經緯在擔任中央儲備糧安慶直屬庫有限公司業(yè)務科科長、經營科科長、購銷科科長、東至分庫主任、輪換購銷科科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糧商謀取利益,收受多位糧商現金、微信轉賬、購物卡折合人民幣共計62.02萬元。董經緯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解除勞動合同,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 三、安徽省安慶國家糧食儲備庫原主任鮑旭光私設“小金庫”用于違規(guī)招待、受賄案。2017年至2021年,安慶國儲庫通過出售溢余糧、克扣糧商返利款、虛報運糧費用等方式獲取資金設立“小金庫”,并違規(guī)將“小金庫”資金用于單位來人招待用酒用煙、送禮等支出;同時,鮑旭光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糧商、基建工程承包人賄賂共計45.9萬元。鮑旭光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 四、安徽岳西國家糧食儲備庫原主任徐觀燦受賄案。徐觀燦利用職務便利,在糧食購銷、工程招投標、工程建設、資金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和收受賄賂36萬余元,其中,以“借”為名向他人索取財物共計20萬余元。徐觀燦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 五、安徽太湖省級糧食儲備庫常務副主任、法定代表人蔡德松向管理服務對象出借資金違規(guī)獲利、受賄案。2014年至2019年,蔡德松向糧商、基建工程承包人出借資金,累計獲取利息18.84萬元;同時,2010年至2020年,蔡德松利用職務便利,為余某某、江某某等人在糧食購銷、工程建設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賄賂15萬余元。蔡德松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解除勞動合同,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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