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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3-1-14 10:10:37|來自:中國安徽安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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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安徽
謝謝你對“個人聯(lián)合建房”課題感興趣,該議題是本人受中央新聞啟發(fā)(一是溫州人發(fā)現(xiàn)聯(lián)合建房在法律上是允許的于是通過三年的抗爭終于取得了國家的認可,二是徐州人搞聯(lián)合建房已在進展,央視在跟蹤其進程),個人認為“個人聯(lián)合建房”既能在法律上合理合規(guī),程序上按法律法規(guī)來,該辦什么辦什么,該交什么錢交什么錢,那么所得的成果就是自己花錢給自己做了套“經(jīng)濟適用房”,還不用搖號,不用政府操心,不少政府任何費用,完全是行得通的,不知道其他人的想法和我是否一樣;
其次,本人只是這個想法的發(fā)起人,并非這個群體的操作者和管理者,操作者和管理者是需要這個理念能達到一兩百人結(jié)群后共同組建一個合法團體才可以運作,是這個群體共同的共識,就象是一個公社,大家都是公社的社員。
三是這個群體能否建立成功的瓶頸一是能不能達到有共同建房實力的人數(shù)和資金,二是這個群體能否制訂一個讓所有人都有安全感的制度,我相信,在大家利益共存的情況下溫州能成功,徐州能成功,宿松就也能成功。
都是個人觀點,請指教。
另:由于本人有不在線的時候,本群招管理員(義工)并請把您周邊想加入這個隊伍的人拉進群(義工)。
此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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