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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3-2-11 20:44:32|來自:中國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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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行為算不算欺詐?新年本該是一件快樂的事,可是今天在人民路都樂福超市遇到一件窩心的事,新年那個都要買點禮品送親朋好友,在精心挑選了一份河南省新鄭市新星棗業(yè)有限公司生產(chǎn)的一千克裝特級“想念你版健康經(jīng)棗”貨架標簽98,付完款走出大門不遠突然想起共計付款163元,(另一份禮盒55元)再想不對呀,怎么要163元,拿出小票一看棗子付了108元,就及時回到店內(nèi)賣香煙服務臺理論,后經(jīng)核實說是收錯了,改為98元收,但我一看不對哪有一改也不給個說法的事,后我堅持要他們經(jīng)理出面給個說法,但一(洪)姓男經(jīng)理出來說:是108元的標簽沒放上去,是其他客人把我買的禮包放錯了,還說他們沒有98元的標簽,我說有,他堅持說沒有,(在找他們理論前我就把98元標簽拿下來自己留著了并拍了照)這時我只好從口袋里拿出98元標簽,這時他改口了說他們是按條形碼收費,我問有哪位客人只看條形碼就知道價格?我叫他們拿出108元標簽,他說還來不及放上去,我又問那你98元一袋的棗子是什么樣的,這時他只說他們按條形碼收費,哪有標簽上是“健康經(jīng)棗”98元,小票也是“健康紅棗”確收費是108元,店家卻拿不出98元的健康紅棗來呀?希望工商、消協(xié)領導能在新年上班有時間過問過問這類是不是欺詐行為,十元錢雖不多,想想一個外地人能在宿松一年要多讓宿松人多付出多少錢?象這種價格(欺詐)行為有沒有監(jiān)督機構為我們普通老百姓給個說法?同時也請各位進都樂福時多留一個心眼,以前從沒注意過這事,還不知道這種事發(fā)生過多少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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