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日,安慶市宿松縣公安局孚玉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說在一家藥房的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了一個和家長走失的三歲小女孩,四個多小時過去了,一直不見家長來尋找。
民警趕到時,三歲小女孩正在藥房內(nèi)玩耍,當民警問她家庭地址和家人情況時,小女孩一言不發(fā)。
(民警同期聲)你爸爸媽媽在哪曉得不?你曉得家住哪里嗎?帶你去找媽媽去不?走達,曉得去不?曉得媽媽在哪里不?
第一個發(fā)現(xiàn)孩子的是藥房工作人員余女士,她上班時,就看見孩子獨自一人在藥房門口走來走去,好心的余女士把小孩帶進了藥房內(nèi)納涼。
(余女士同期聲)我們一塊好心叫她進來,倒點水給她喝,給她點吃的 問她家在哪,都不說,一直也說不來,問她媽媽在哪干嘛,她說打牌,爸爸在哪干嘛,也說打牌,從一點多到現(xiàn)在,馬上5點至今沒人來找。
當民警準備將孩子帶回派出所時,路邊的一位大媽認出了孩子,并帶著民警找到了家長。讓人詫異的是,此時,孩子的媽媽正在牌桌上,玩得盡興,女兒走失了四個小時,竟然渾然不知,更讓民警吃驚的是,在聽說孩子獨自離開四個小時后,這位媽媽一點也不感到后怕。
(媽媽同期聲)他哥帶她的啊。
(民警同期聲)哥呢?哥哪兒去了?
(媽媽同期聲)我哪知道?
(民警同期聲)是她哥帶的?
(媽媽同期聲)不是我?guī)У摹?/font>
(民警同期聲)這孩子生下來不用你帶,小孩帶小孩是吧?
(媽媽同期聲)她哥帶她的。
(民警同期聲)將萬一丟了怎么辦?就那么喜歡打牌?小孩在路上,好心人報警。
(媽媽同期聲)他哥哥帶的。
據(jù)了解,雖然我國對于監(jiān)護人對被監(jiān)護人的人身安全保護責任的規(guī)定較籠統(tǒng),但是,如果因為監(jiān)護不周或疏于看護,使得被監(jiān)護人發(fā)生意外,監(jiān)護人是要負一定法律責任的。民警對余某進行警示教育,最終,余某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承諾不會再出現(xiàn)同樣的情況。
孩子幸好是遇到好心人,要不然后果不堪設想。
安慶廣播電視臺《天天直播》特約記者張曉珍報道。
|
|